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《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80万吨废钢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80万吨废钢回收利用项目
建设单位: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点:福建省长乐市营前街道岐头村(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)
竣工日期:2024年4月8日
公示内容:环保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公示日期:2024年4月25日-2024年5月24日(20个工作日)
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名字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公示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i-uputZMU7vlibmvfAsnzA
提取码: qbx5
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4月25日